央廣網北京1月7日消息(記者 果君) 隨著消費水平的提升和自我保養意識的升高,面膜類產品近幾年來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青睞。一些所謂的“械字號面膜”、“醫美面膜”產品更是銷量大增。這些產品被宣稱比普通面膜標準高、功效強、更安全,更適合消費者使用。1月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化妝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費陷阱》,明確表示,并不存在所謂的“械字號面膜”概念。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規、規章的規定,化妝品不得宣稱具有醫療作用,其標識不得標注夸大功能、虛假宣傳等內容。一些面膜類化妝品,將產品宣稱為“醫學護膚品”、“藥妝”產品等,屬于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均是違法宣稱行為。
記者從國家藥監局了解到,目前市場上所謂的“械字號面膜”其實是醫用敷料,屬于醫療器械范疇。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敷料命名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稱詞語,不得含有夸大適用范圍或者其他具有誤導性、欺騙性的內容。因此,不存在“械字號面膜”的概念,醫療器械產品也不能以“面膜”作為其名稱。
記者搜索電商平臺時發現,關鍵詞“械字號面膜”已被平臺屏蔽,但是搜索“械字號”依然有產品顯示,其中一款名為榮晟械字號醫用面膜的產品更是有9萬余人次購買。

記者搜索電商平臺發現,“械字號”面膜仍在銷售
另外,消費者需要注意的是,醫用敷料應在其“適用范圍”或“預期用途”允許的范圍內,由有資質的醫生指導并按照正確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為日常護膚產品長期使用。
面膜類化妝品應當按照說明書的要求使用。雖然化妝品沒有明確的用量限制,但是面膜并不是越頻繁使用越好。對于一些皮膚敏感的消費者而言,如果每天使用面膜,可能加重皮膚的敏感程度,反而不利于皮膚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