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6日消息(記者侯艷)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提出并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現了管黨治黨理念的飛躍和實踐的創新。2017-9-26新聞和報紙摘要全文>>>
2015年,吉林某市副市長王某被群眾舉報,他在與當地紀檢機關談話時主動交代了自己因女兒結婚公車私用、無償使用勞務的違紀事實,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王某:通過這個事,對于我來說,是心靈的一種震撼,感謝組織及時找我談話,及時指出了這個問題,在紀律和規矩面前沒有小事。
對黨員干部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黨的十八大以來,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提出和實踐,是執紀方式的重大創新。
中央紀委研究室理論研究處處長蘇靜:全面從嚴治黨,不只是懲治極少數嚴重違紀并已涉嫌違法的人,更要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這樣既體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又在執紀中體現了黨的政策和策略,有效改變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狀況。
2015年以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實踐“四種形態”,共處理148.7萬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談話函詢占46.4%;第二種形態紀律輕處分、組織調整占40.3%,第三種形態紀律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占7.6%;第四種形態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占5.7%,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的真正成為極少數。
蘇靜:只要平時嚴格監督,遇到小問題就去說、就去管,經常紅紅臉出出汗,犯大錯誤就少。第三、四種形態自然就成了極少數。
蘇靜指出,各級紀委的執紀理念從注重查辦大案要案向加強日常監督執紀轉變,但這并不意味著監督執紀的力度減輕了。
蘇靜:到了第四種形態,就是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的。反腐敗的高壓態勢,主要體現在這部分人。如果沒有這部分人嚴肅處理,“紅紅臉、出出汗”也就不會有這么好的效果。因此,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執紀審查力度不但不減,反而增強,真正體現了管黨治黨“全面”和“從嚴”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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