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3月15日消息(記者景明 江蘇臺記者孫茂強)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天(15日)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在目前的消費市場上,網紅產品、網紅帶貨已是一種潮流,但網紅推薦的產品究竟質量怎么樣?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簡稱江蘇省消保委)近日發布了《社交類應用軟件“隱形電商化”行為調查報告》,選取了18款當下熱門軟件進行測試。
報告顯示,消費者中有74%的人表示在社交軟件有過購物,其中消費購物主力為女性,占比69.07%。但是,問卷調查顯示,47.26%的消費者表示收到的物品質量一般,18.28%的消費者表示質量不太好。
不論是迅速躥紅網絡的實體店或某樣單品,還是各類網紅在線上線下開設的粉絲價值變現場所,如網紅淘寶店、帶貨直播等,在目前的消費市場上,網紅產品、網紅帶貨已是繞不開的話題。
本次調查根據社交屬性應用軟件的平臺下載量、注冊用戶量等,選取了18款當下熱門軟件進行測試。包括火山、快手、美拍、斗魚、映客、小紅書、豆瓣、微信等,線上共收到24616份有效調查問卷。
調查顯示,消費者通過社交類軟件購買的頻率較高,8.48%的消費者表示會經常購買;金額以小額為主,單次消費金額500元以下占比76.8%。江蘇省消保委宣傳部負責人王國豐表示:“問卷調查顯示,47.26%消費者表示收到的物品質量一般,18.28%的消費者表示質量不太好。而整體購買商品的體驗與感受主要覺得社交軟件購物對商品更直觀便捷,消費者可以通過介紹直接購買,但同時存在退貨無保障的情況。”
在問及購買產品遇到的問題時,45.8%的消費者表示遇到過發貨遲延問題,37.32%的消費者遇到外包裝簡陋問題,另有34.41%和34.40%的消費者遇到三無商品及商家態度差的問題。王國豐說:“比如某視頻APP通過添加個人聯系方式購買的王老吉吉悠商品,視頻中宣稱對‘三高’有作用,實際商品是腸道產品,存在夸大宣傳的現象,同時經過查詢后發現品牌存在糾紛。聯系賣家退貨無回復,無法退貨,平臺也無法幫助處理。”
調查發現,網紅帶貨這種門檻低、高回報的銷售形式成為當下最流行的網絡銷售模式,消費者在社交類應用軟件經網紅推薦購買商品比例高達47.57%,可見“網紅”推薦對消費者購買決定影響比例較高。本次調查通過某視頻APP明星推薦、微博優選網紅推薦等途徑購買商品,發現“網紅”推薦的商品質量沒有達到預期。王國豐表示:“直播、視頻展示作為新興的銷售方式,通過使用者介紹可以讓消費者更直觀、更便捷、更全面地了解商品的式樣、性能等,本是值得肯定和推廣的,但是為了‘帶貨賣貨’網紅推薦夸大其詞、天花亂墜、不切實際的宣傳和描述,是目前被詬病的主要行為。”
王國豐表示,“網紅帶貨”屬于一種廣告行為,仍然受《廣告法》的規范與調整。他說:“網紅推薦的產品還存在付款方式隨意、消費者維權難的問題。如果權益被侵犯,消費者應當及時固定證據,明確侵權主體;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請求經營者賠償;在經營者和無法確定時,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承擔責任。”
另外,在本次調查APP中購買的50件商品中,有9件商品分別存在無商品信息、無生產日期、無材質證書等證明材料、包裝簡陋、有瑕疵、膠痕明顯等問題。比如,在知乎上購買的某品牌男士襪子存在包裝簡陋和產品信息不全的問題,與賣家溝通后,同意退貨。在微博上購買的韓國某品牌卸妝水,商品基礎信息齊全,但卸妝效果差,與賣家聯系,同意退貨。在某視頻APP上購買的某品牌洗衣液商品信息不完全,無生產日期,與賣家溝通后,同意退貨。對此,王國豐表示,盡管退換貨較為順暢,但消費者個人交易方式無保障。“問卷調查中,30.22%的消費者表示退換貨情況比較順暢,36.63%的消費者表示需要和商家進行交涉后可以實現退換貨,但也有18.19%的消費者表示商家直接拒絕退換貨的服務。”王國豐說。
江蘇省消保委指出,本次調查總體數據顯示使用社交軟件購物已成為普遍現象。在社交軟件上購物,消費者更應提高甄別能力,尤其是在沒有官方商城的社交平臺進行私人交易的時候,更要多觀察、多留意,增強自我防范意識,遇到銷售商品信息缺失、證書材料缺失、包裝簡陋、外觀瑕疵和虛假廣告等現象,保留證據,及時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