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4月19日消息(總臺中國之聲記者周益帆)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年來,杭州市為了吸引優秀人才,面向大學生創業者推出了極具吸引力的扶持政策,其中包括最高20萬元的無償創業資助補貼,以及各類租房、社保補貼。然而,這項旨在激發青年創新活力的“紅包”,卻被一些中介機構盯上。
這些中介機構以“官方合作”“代辦申報”“100%通過”為噱頭,收取高昂的基礎服務費的同時,還要在補貼下發后抽取一到兩成的提成。這是一種怎樣的套路?
研究生畢業后,小余準備在海外開啟事業,她在社交平臺上刷到了杭州針對大學生創業者的系列扶持政策。
創業者小余說:“當時我是在迪拜,我咨詢杭州的創業政策,中介說我可以拿到最高二十萬元的補貼,還有各種租房補貼、社保補貼、學歷補貼等,他們說很好拿,可以全額報銷,還能緩解我的經濟緊張。”
根據政策,申請大學生創業補貼有系列條件,例如公司要正常納稅且在杭州必須有真實的辦公場地,完成線上申報后需要上傳社保繳納證明、商業計劃書等材料,人社部門到辦公場地實地考察后,還要通過路演向專家評審展示創業項目。該中介多次表示“自己申請難度大”“通過他們一定能申請下來”,在反復游說和催促下,小余最終簽約。
小余告訴記者:“簽約那天,中介說要租下一個辦公室,要不然不能申請大創(大學生創業)補貼,說租了他們的房子,還是可以全額報銷。”

在中介的游說下,小余租下了這個位于杭州的辦公空間
按照小余提供的創業孵化服務協議,對方提供項目包裝、材料代填、路演輔導等服務,除了房租外,小余還需要繳納2800元的基礎服務費,每年3000元的財務費用,每年兩萬多元的場地租金,此外,補貼到位后,該中介從中提成20%。但隨著服務的展開,小余發現,中介所謂的“專業輔導”并不專業。

根據創業孵化服務協議,中介提供項目包裝、材料代填、路演輔導等服務,除基礎服務費,還要對政府補貼進行抽成
小余說:“我發現他們有點瞎編,就編一些我完全沒做過的事情,讓我按那個方向寫。還說我的合伙人是個長得很帥的外國人,帶回去評委看到他,馬上就會給我通過。沒有實質性的建議。”

在大學生創業者看來,這些中介的“專業陪跑”并不專業
去年,小余憑借自己的努力通過了路演,拿到五萬元補貼,中介隨即向她索要20%提成,算上房租等各項支出,總計需向中介支付7萬多元。
創業者小余說:“政府補貼學生是一件好事,學生想積極創業也是一件好事。但是他們把這筆錢兩頭都坑,又想要政府的錢,又想要學生創業者給他們更多錢。”

基礎服務費、房租等一系列開支加起來,小余需支出的資金超過7萬元
小余的遭遇并非個例。在社交平臺,不少賬號以“手把手教你薅羊毛”“杭州創業補貼到賬”等標題吸引創業者,一些中介還在短視頻中展示官方文件,制造自己有官方背景的假象。

有中介向大學生創業者表示自己有官方背景
記者以咨詢名義添加了一個賬號,對方稱申請前期的費用是3000元,后期補貼成功公示后,再收5000元。
中介:最好是我們能介入,整個給你看看哪些是缺乏的,哪些是要做一下準備工作的。我們會根據他們打分的考評點,像營收、帶動就業等,我們看怎么能把它提高。
記者:營收這個怎么做?
中介:肯定有辦法呀,我現在沒法跟你講得這么明白。

有中介機構向記者表示,可以根據人社部門的打分點進行收費“提升”
王源是一名創業類自媒體博主,這兩年向他反映大創中介問題的創業者已有數百人。
王源說:“很多人是第一次創業,也沒接觸過別人對項目進行評判的場合,本身就會焦慮,覺得這個補貼自己是沒法申請下來的。其實補貼整體通過率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但是很多中介會借助虛假宣傳,各種套路誤導,每個環節好像都有無數個卡點,讓人認為必須找合作機構申報交錢才能申請。”

在社交平臺有不少分享大創補貼申請經驗的帖子,添加聯系方式后顯示對方為中介機構
采訪中,王源表示,向他求助的案例中,有不少像小余這樣主要在外地起步的大學生創業者,但在中介的誘導下,他們租下杭州的辦公室,從租金、服務費到補貼抽成,被連環收割。一些創業者在申請過程中發現異常,要求解除合同,拒付相關費用,還被中介公司訴至法院。那么,此類中介的代辦、抽成行為是否被法律認可?
4月17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案件作出二審判決。原告某中介公司訴大學生創業者,要求被告支付補貼額20%的抽成。
杭州中院民一庭員額法官翟羽佳向中國之聲介紹:“案件中,原告中介公司和被告創業公司,簽訂了一份創業孵化服務協議書,中介公司需要為創業公司申報政府的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服務。按照約定,創業公司需要支付兩筆服務費用,一筆叫基本輔導費,數額是3880元,在簽協議時就要付掉,后一筆費用要等最終資助名單下來之后,按照資助款項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中介公司。現在這個案子的主要爭議,就是后面的第二筆錢要不要支付,以及如果應當支付,具體的數額是多少。”
本案的焦點在于與政府補貼金額直接掛鉤的抽成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翟羽佳解釋:“要注意區分合理收費與違規抽成。首先要看服務的內容有沒有獨立性和對價性。對于正常合理的服務收費來說,哪怕最終項目不成功,本身你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務,要有獨立的勞動價值。這時候我們基于服務的內容以及提供服務過程中本身的支出成本情況,會支持中介公司獲得相應的合同對價。另外還有一個重點是要看合同約定收費標準和模式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創業補貼政策。”
法院經審理認為,政府這一項目旨在降低大學生創業者的成本,解決初創資金難題,本案中,被告支付的3000多元基本服務費與中介公司提供的勞務、付出的成本等基本相當,而后續約定的中介以較高比例抽取政府補貼,是對政府補償性資金進行截留的行為。
翟羽佳說:“這種收費模式已經脫離了中介服務的性質,存在政策上的違規性,而且從計付比例來說,存在利益上的失衡,本案中創業企業最終拿到了十萬元資助款項,但是要有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兩萬元需要支付給中介公司。政府補貼的初衷是要直接惠及創業者本身的,并非讓補貼成為中介公司的利潤來源。其次,這種現象也違反了行政管理上的強制性,杭州市人社局平臺有明確提示,務必自主申報,杜絕中介虛假包裝。如果存在虛假申報的情況,會直接破壞了正常的創業申報秩序。第三,這種現象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影響了政府補貼的公共屬性,如果大范圍出現,很可能存在騙補的風險,會對社會有不良的價值導向。”
翟羽佳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明確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翟羽佳說:“像公序良俗這種法律原則,它本身沒有一個明確的量化標準。這個案子中,高額抽成是一個比較關鍵的點。另外就是綁定補貼的計付模式。中介公司提供的孵化清單上有各種服務類型的套餐以及定價,我們注意到基本上各個項目都會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抽成,因此判斷本案收費模式違反公序良俗還是比較明晰的。不能利用這種公共政策進行套利,損害公共利益,所以本案最終認定涉及不當收費內容的部分條款無效。”
在創業者小余及創業類自媒體博主王源看來,這類判決為想要申領創業補貼的大學生敲響了警鐘,更厘清了合規服務與政策套利的邊界。
王源說:“人社局官方最近也發文,公開提醒有中介虛假宣傳。我覺得政府補貼本身帶有公益性質,如果被中介蒙騙去開公司,拿到補貼就注銷,不僅影響政策落地效果,還會衍生出就業市場的亂象,影響整個社會風氣。”
翟羽佳提示,對于未來有意向申請創業補貼的大學生,務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切勿輕信中介相關承諾。
翟羽佳表示:“這些政策在相關政府平臺都有明確流程規定,創業者應當自行先去了解清楚。簽訂協議時要特別注意收費標準中包含補貼比例的提成以及高額違約金的內容,保留好證據,今后一旦發生糾紛,像社交軟件聊天記錄、郵件、合同文本、付款憑證以及中介提供的服務成果等,都是比較有利的證據材料。如果發現中介要求配合虛構地址或虛報信息等,一定要警覺。根據具體的合同履行情況,可以通過協商解除、向相關部門投訴,或者通過司法訴訟渠道維護權利。”
根據杭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月發布的提示,申請大創補貼,無需任何費用,也不需要借助中介機構才能申請,杭州各級人力社保部門沒有指定任何機構作為申請創業資助的合作單位或專屬機構。個別新媒體賬號、中介機構,蓄意制造信息差,甚至虛假承諾、散播“包過”“全程代辦,能幫助無創業經驗大學生成功申領補貼”等虛假宣傳和不實信息,請認真甄別、切勿上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如果申請者沒有創業項目,不打算創業,因輕信了謠言,同意與中介機構合作,通過弄虛作假或不正當手段虛報冒領騙取政策待遇等,申請者及企業將被納入征信體系,并依據國家《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接受相應處理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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