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29日消息(記者車麗)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民政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強調筑牢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后一道防線,切實維護民眾基本生活權益。
根據困難情形,臨時救助對象可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個人;支出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原則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有關規定。
意見要求各地要針對不同的救助類型,優化規范臨時救助審核審批程序。對于急難型臨時救助,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在急難情況緩解后,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對于支出型臨時救助,要嚴格執行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程序,規范各個環節工作要求。
意見還完善了科學制定救助標準、拓展完善救助方式、加強與慈善救助的銜接等政策措施。
在“強化組織保障”方面,意見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加強資金保障和深化“救急難”綜合試點4個方面的要求。
意見稱,臨時救助是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權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各級民政、財政部門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好困難民眾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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