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4月28日消息(記者羅世偉)4月28日,廣州市舉行管道燃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改革方案聽證會。記者從聽證會現場了解到,本次改革僅涉及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相關內容,并不調整具體氣價標準。

聽證會現場(央廣網記者 羅世偉 攝)

氣源每波動0.05元或0.1元將觸發調整

聽證會上,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價格處副處長、三級調研員陳乃豪介紹,自2015年起,廣州市先后建立健全管道燃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截至2025年12月,非居民用氣價格已實施7次動態調整,非居民氣源成本傳導機制運行順暢,居民用氣價格暫未實施動態調整。

此次改革設置兩個方案。方案一提出,當氣源采購價格波動達到0.05元每立方米及以上,且距上次調價時間達到6個月時,動態調整管道燃氣終端銷售價格。方案二提出,當氣源采購價格波動達到0.1元每立方米及以上,且距上次調價時間達到6個月時,動態調整管道燃氣終端銷售價格。

陳乃豪介紹,方案一啟動條件相對較低,有利于及時反映市場變化,保障供氣企業現金流持續穩定,在市場價格下行時也能夠及時降低用氣成本;方案二啟動條件相對較高,價格相對穩定,有利于減少短期波動,但也可能難以及時應對氣源采購價格變化,累積到下一個周期的價格調整幅度可能偏大。

對于動態調整幅度,聽證方案提出,終端銷售價格單次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0.5元每立方米,應調未調金額納入下一個動態調整周期統籌考慮。按照2024年用氣數據及0.05元每立方米啟動條件測算,居民用戶平均每戶每年燃氣費增加約8.5元,即每月約增加0.71元;特殊群體每戶每年增加約4.14元,即每月約增加0.35元。

多數參加人傾向方案一

此次聽證會共設參加人13名,包括消費者8名,其中居民消費者6名、非居民消費者2名,另有經營者、與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各1名;現場還設旁聽人員席6人。

聽證會上,各參加人對管道燃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改革工作發表意見,并圍繞妥善把控調整幅度與頻率、落實民生保障政策、強化信息公開、提升服務質量等提出建議。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多數聽證參加人更贊成方案一。

居民消費者方迎表示,方案一更能體現市場經濟的公平原則。她認為,燃氣作為能源商品,價格應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和成本變化。當上游采購成本確實發生持續性波動時,通過合理的價格傳導機制傳導至終端,由消費者共同承擔一部分成本壓力,符合市場規律;反之,如果未來氣源價格下降,也可通過同樣機制享受到降價紅利。這種“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模式,相比不定期、幅度不確定的調整方式,更容易讓消費者信服。

經營者參加人、廣州燃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廣州市燃氣行業協會會長張帆表示,近十年間,國內國際氣源價格已大幅攀升,各燃氣經營企業在老舊管網更新改造、安全技防設施加裝、智慧燃氣建設、應急保障能力投入等方面的剛性支出逐年增加,行業發展壓力日益突出。當前,“十五五”規劃也明確了進一步提高安全水平、儲氣能力、應急效率、智能服務等任務,這些都需要大量資金持續投入。因此,實施市場化的燃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是充分反映市場變化、保障安全穩定供應、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路徑。

張帆表示,方案一聯動周期合理、啟動條件清晰,能夠及時傳導氣源成本波動,既避免頻繁調價,也避免價格長期扭曲,有利于企業穩定運營和長遠發展。他認為,動態調整機制的核心是“能漲能降”。機制建立健全后,當氣源價格回落時,終端價格也將同步下調,并非只漲不跌,這符合市場規律,也更能保障用戶公平。對低收入群體、學校、養老機構等繼續執行優惠氣價,也體現了政府對民生的兜底保障。

廣州市人大代表徐嵩在發言中表示,建立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符合國家關于公共事業價格改革的方向,也有利于形成更加清晰、穩定的規則預期。徐嵩建議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通過新聞媒體和信息平臺公開氣源采購變動情況和調價依據,以便公眾理解和監督。

本次聽證會后,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將匯總社會各方意見和建議,并將按程序推進改革方案報批實施工作。

編輯:張順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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