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將于8月15日起施行,其中吸收采納了8條畢節市人大常委會提煉上報的意見建議。
畢節市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深度參與了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意見征詢工作,緊扣生態環境法典草案的體例結構與重點條款,深入企業、鄉村、社區、環保一線開展實地調研,并精心組織多場專題座談,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基層干部、群眾代表、專業人士意見,累計收集各類意見建議100余條。通過“基層篩選+專家研判”的雙重過濾機制,經系統梳理、反復論證、精準提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上報意見建議36條,其中8條獲生態環境法典吸收采納,內容涵蓋環境監測、生態保護補償、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土壤污染預防、物種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分別體現在法典第七十六條、第一百四十七條等法律條文中。
畢節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參與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意見征詢,是充分發揮“國字號”基層立法聯系點橋梁紐帶作用,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民主立法、開門立法,積極服務國家立法的生動實踐。(記者 梁圣 通訊員 蘭鈺)
編輯:任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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