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長都有過這樣的擔心,害怕孩子學業負擔過重,影響身心發展。那么如何正確理解減負?減負是否就是讓學生沒有學習負擔嗎?在昨天(11月14日)教育部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相關負責人為家長釋疑解惑。

  開發智力激發潛力不應視為過重負擔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學生完成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是應盡的學習義務,合理的負擔是學生開發智力、激發潛力、鍛煉能力的必要條件,這不應該視為過重學業負擔。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 呂玉剛:減負是要減去強化應試、機械刷題、超前超標培訓等造成的不必要、不合理的過重負擔。減負不能簡單地降低課業難度,減少作業量,不能搞“一味的”、“一刀切”減負,應按照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科學減負,有減有增,優化學生課業負擔,使學生負擔保持在合理的、適度的范圍之內。

  減少考試次數 堅決禁止分班考試

  同時,還要注重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指導,解決好學生學習上有的“吃不飽”、有的“消化不了”、需求多樣等問題,減少考試次數,不得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堅決禁止分班考試,實行均衡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