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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上陽花園人行道當成車位賣 交錢停車無人看管
2013-07-03 08:15 來源:大河報我要評論

綠地被改造成了停車位

消防通道右側停放了一排車輛
網友爆料
中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據大河報報道:“帶著小鹿去遛彎”:我所居住的上陽花園小區,小區內的人行道、綠化帶都當車位賣,買了之后每月還收60元使用費,不交錢不讓停,交了錢也沒人負責安保巡邏。車位不夠,許多小區業主被迫不道德停車,汽車被劃時有發生,進而影響了廣大業主的鄰里關系和個人財產安全問題。
延伸采訪
停車難,幾乎成了每個小區的心頭患。建設之初的規劃“真空”,讓車位配比嚴重不足;人行道畫上線,綠化帶鋪上磚,轉身就成了停車位。
停車位少之又少,安保管理不到位,為了車位大打出手經常上演。昨日,記者就市民反映的上陽小區停車問題進行了調查。
記者調查:小區空地成搶占的“寶地”
昨日,記者來到位于九都路上陽路交叉口南200米的上陽花園,發現路邊被固定著許多車位鎖,雖然綠化帶被鋪上了植草磚,但磚孔中的綠草已經不見蹤影。
據了解,上陽花園停車位是在2009年由小區綠地改造而成,以每個車位2300元的價錢將使用權賣給了業主,并每月收取60元維護費。
在每個車位上,都安裝車位鎖。在豎著“消防通道禁止停車”的牌子下,記者看到,有的車輛靠道路右側停了一排。給本來就不寬敞的小區道路上,添加了不安全因素。
記者在小區內待了一上午,也沒有看到有保安人員負責巡邏或維護停車秩序。
市民質疑:收過錢就不管了?
家住在上陽花園的王先生,說起停車位是一肚子的苦水。王先生是去年搬來的住戶,由于沒有停車位,中午回家吃飯就只能停在路邊,晚上只能讓住在瀍河的兒子開回去,次日早上再從瀍河開回來,不然就只能違規停在小區外面的馬路邊上。
王先生說:“小區內沒有一個公共停車位,全部都賣了。有的車位沒有停車,而很多車又沒位子停。”
業主張大爺告訴記者,他的兒子上周來看他,停車時發現自己家的車位被人占了,等了半天讓人家給騰開,沒想到第二天一早,車玻璃被砸了。張大爺說,因為小區停車位的事兒,經常發生糾紛,也沒保安來管管。
“我們找到物業,卻告訴我們,這60塊是占地兒費,沒人來管的。”張大爺很氣憤,“那2300元又是什么費用呢?”
物業回復:停車管理收費 歸業主委員會管
就市民反映的問題,記者來到負責該小區的萬誠物業,賈經理告訴記者,停車位收費及管理都歸業主委員會負責,記者要求提供其負責人電話時,他則稱“聯系不上”。
據賈經理說,小區停車位全部賣完,不提供公共停車位。收取的2300元是車位改造費,而每月收取的60元維護費,是用來對停車位處道路損壞進行維修的;他拿出洛陽發改委收費[2009]40號文件告訴記者,他們一切收費都按照該標準執行。
記者注意到,文件規定收取費用名稱為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后,還備注有“提供封閉停車場地,24小時看管”等字樣,而小區保安并沒有盡到維護秩序等看管義務,對此,賈經理則稱,備注不是必須要有的,而且小區不屬于封閉場地,不需要看管。
而就記者反映消防通道停車的情況,賈經理稱,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無法進行處理。“我們只能豎著牌子提醒,別的也沒有辦法。”
物價檢查所: 將派專人現場核實
對于物業的回復,記者致電西工區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稱,24小時看管指的是物業工作人員對小區內停車秩序、安全等進行維護。“備注并非可有可無,這是需要具備的條件,如果達不到該標準就不應該按照標準收費。”
他還說,小區內綠化帶改造停車位收費應該按照發改委收費[2009]40號文件進行,道路停車收費標準每輛每月不超過50元,而公用場地停車收費每月不超過80元。而該小區停車位屬于道路停車還是公用場地停車,檢查所將派專人去進行核實,如不符合規定,將責令其改正或進行處罰。
編輯: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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