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將推進縣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交流輪崗
2015-08-10 08:35:00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緩解“擇校熱”,促進區域教育資源均衡,我省將推進縣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昨天,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在現所在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在同一學校任滿兩屆的校長、副校長,原則上都要交流輪崗。
將來,孩子在普通中小學也可以聽到名校名師講課啦。
任滿兩屆或超6年
校長也要參與輪崗
這次交流輪崗范圍,是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專任教師。在所在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都要交流輪崗,交流時間不少于3年。
城鎮及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比例不低于符合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20%。
校長、副校長,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或6年后,也要參與交流輪崗,且交流輪崗不少于一屆。
另外,按規定這四類人可暫不納入交流范圍:男超過55周歲、女超過50周歲的教師及任職不滿一屆的校長;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重大教科研項目的領銜教師,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或患病并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已有兩所以上其他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的教師,或曾在農村學校工作6年及以上的城區教師。
有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
普通教師,交流輪崗一般在就近片區內進行,校長和骨干教師交流輪崗在縣(區)域內進行。
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方式可多樣,主要是為了推動優秀校長和名師到農村,到薄弱學校去任教。
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重點推動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沒鄉村學校的市轄區,重點推動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交流輪崗。
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對積極參與交流輪崗,在教育教學中發揮示范作用的教師,在評先評優、職務(職稱)評聘工作等方面會給予傾斜。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在任職和參加各項評優評先活動時,有異校交流輪崗工作經歷和業績要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職稱),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等任教、支教的經歷等。
讓交流輪崗常態化
保障教師待遇和權利
去年,教育部就提出,用3至5年實現縣(區)域內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
實際上,我省在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方面也已嘗試多年。其中,鄭州市金水區“人走關系走”的交流輪崗模式,從2008年開始運行,已成常態。
如今,第一個周期的交流輪崗早已結束。有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金水區符合條件的1768名教師全部進行了交流輪崗,占全體教師的46%,有的學校交流來的教師比例約占70%,教師交流輪崗對緩解“擇校熱”起到了一定作用。
不過,在著名教育專家熊丙奇看來,讓教師交流輪崗常態化是項系統工程,要深入教育管理制度改革,推進教育去行政化,保障教師的合法權利。
“如不能切實保障教師的待遇和權利,教師交流輪換難順利進行,也難以起到均衡義務教育資源的成效。”熊丙奇說。
編輯:彭華
關鍵詞:輪崗;學校特色;階段學校;義務教育;教師待遇
2015-08-06 08: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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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0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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