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落實減負政策 提倡小學不留書面作業
2012年01月06日 09:15來源:華龍網打印字號:T|T
今日,記者從重慶市教委獲悉,市教委日前發出通知,規定全市中小學從2012年1月13日(臘月二十日)起放寒假,2012年2月8日(正月十七日)正式行課。并對全市各中小學寒假及下學期開學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除了需要注意假期安全之外,市教委也提倡不給學生布置書面寒假作業。
安全工作第一積極開展安全法制教育
重慶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學生在假期里的安全不容忽視。各中小學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放假前集中對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并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生離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寒假期間,各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值班巡查制度,完全小學以上的學校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其他學校也要確定護校人員,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和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
此外,全市中小學放假前要對全體師生開展一次珍愛生命、遠離危險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別要加強交通安全、防意外傷害和燃放煙花爆竹、防火、防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
通過召開期末家長會、致學生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指導家長合理安排子女的假期生活,強化家長對子女的安全監護責任。
減輕作業負擔提倡不留書面作業
該負責人指出,各中小學需認真落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十項規定》,合理布置學生假期作業,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
其他年級可根據學生實際布置適量作業,提倡不布置書面寒假作業,確保學生有充足的時間自主學習、活動,引導學生積極參加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社區服務和其他公益性活動。
此外,寒假期間,各中小學和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學生上課、補課和變相補課,不得介紹、組織學生到社會辦學機構培訓。學校不得將校舍、設施設備等辦學資源借(租)給社會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教師不得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鼓勵各學校將操場以及閱覽室、圖書館等場地、設施向學生開放。
建立健全家校聯系制度 收費需接受群眾監督
同時,市教委也要求中小學建立健全家校聯系制度,學校、班級要與學生建立暢通的聯系方式,隨時掌握學生的有關情況。組織廣大教師開展家訪活動,高度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轉戶居民子女的假期生活,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確保他們下學期按時入學。
開學前,學校要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課程計劃、作息時間表等材料報區縣教委審查備案,市教委直屬學校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備案。要及時在校內醒目位置張貼和在學校網站上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課程計劃、作息時間表等信息,接受群眾監督。(記者 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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