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辦學規模最多不超過60個班,每班額不超過50人;獨立設置的初中班級規模達到18個至30個班,班額小于或等于50人;學校綠地普高生平均每生不低于6平方米、初中生和小學生每生不低于5平方米……4月17日,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青海省標準化中小學校辦學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出臺,此舉對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縮小城鄉、農牧區校際間辦學差距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新出臺的《標準》從包括學校設置、規模與校園規劃設計,包括體育用地、建筑用地、綠化用地等在內的學校建設用地標準,學校校舍建設標準,裝備條件標準,辦公及生活設備,師資配備標準、公用經費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近年來,我省采取一系列舉措,相繼實施了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農牧區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全省中小學布局調整及校舍安全工程、“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等,學校辦學條件顯著改善。但由于我省教育基礎薄弱,加之社會經濟發展滯后等因素,全省基礎教育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的辦學條件差距仍然較大,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發展不均衡的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差距不同程度制約著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影響了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的開展。
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段宏偉介紹,新出臺的《標準》將使每一所中小學在發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對于實施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進一步促進學校辦學條件的改善,引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合理分配教育資源,提高公共教育資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