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昌吉1月20日消息(記者吳卓勝 昌吉臺記者任自強)2016年,新疆昌吉市采取政府主導、商業保險承辦的方式,積極落實昌吉州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對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按比例累進補助,不設最高限額,有效減輕了城鎮居民參保人員高額的醫療費用負擔。
2016年下半年,昌吉市青年路從事童裝個體經營的楊永江,因給患腦瘤的妻子看病,前后花去治療費用20多萬元,因妻子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僅享受到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還享受到了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補償,緩解了他家的資金壓力。楊永江說:“花了20多萬,但是第一次就報銷了3萬多,這一次大病醫療保險又補助了將近7萬塊錢,我真的非常滿意。給我們家解決了很大的問題。”
2016年,昌吉市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后,就可直接享受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補償。城鎮居民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8萬元封頂后,進入自治州城鎮居民起伏標準23293元后,以上的部分進入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
昌吉市社保局基本醫療保險科科長馬國娟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8萬元封頂后,進入我們的昌吉州城鎮居民起伏標準后,以上的部分進入我們的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五萬元以內,州內報50%,五萬到十萬(州內)報55%,十萬到二十萬(州內)報60%,二十萬以上(州內)報65%,不設封頂線的。”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承辦,并由商業保險公司在規定期限內給患者給予補償。據統計,2016年,新疆昌吉州昌吉市有144位大病患者享受了城鎮居民大病報銷補償。補償金額達350多余元。
新政頻出 2016科技創新結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