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公司與開發商合作建房 開發商遭索賄900萬港元
2015-01-13 09:31: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說兩句 分享到:
南都訊 記者李亞坤 開發商與社區股份公司合作建房,在深圳較為常見。近日龍崗回龍埔社區上角環村村長余勝良二審獲刑一案,就曝光了村長們是如何從中尋租的。一個合作項目村長就索要900萬港元進行瓜分,每人分得數十萬元。據悉,該社區有四名村長均被法院判處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罪名成立,受賄額度從幾十萬元到百萬元不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網帖舉報
村長獲利億元
2012年,有網友實名在網上發帖,指回龍埔社區書記、社區集體股份公司董事長余某以及社區多名干部,社區下面6個居民小組的小組長(當地俗稱“村長”)等多人在與開發商進行合作舊改、建房過程中,未經集體同意,將集體物業予以變賣,并從中收受好處。
舉報稱,2004年,政府在征用嚇屋村、大鍋坪工業用地、南區老圍土地時,給予村集體補償地塊以及商鋪。但是未經居民同意,社區干部以及下面的村長們就多次擅自將這些權益低價賣給開發商,讓集體利益受損。社區干部以及組長們每次均可從中收受50萬元人民幣,每人分三次共收受了150萬元。
舉報稱,除此之外,2007年11月至12月間,在對回龍埔舊工業區進行舊城改造過程中,沒經任何居民代表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工業用地使用權(面積至少10萬平方米)出賣給深圳市尚模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每位組長和社區居委會干部分別各從中收取賄賂人民幣35萬元。
舉報稱,早在2008年,已有人舉報此事。但是經深圳市龍崗回龍埔股份合作公司法人代表余某動用他社會上的關系網,花費人民幣1000多萬元和華業玫瑰郡的幾套房子給舉報者擺平了此事。有網帖還指,社區書記、股份公司董事長在這些項目中所取得的利益超過億元。
法院審理
至少四名村長被判刑
南都記者獲悉,此次舉報事件之后,回龍埔社區下面至少有4名居民小組長,分兩批被判刑。2012年6月,嚇四居民小組長余偉東,嚇一居民小組長余可聰,松元頭居民小組長余國平等三人被刑事拘留。三人被同時起訴并判決。而上角環居民小組長余勝良則被單獨起訴審判。目前四人的判決均已生效。
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顯示,舉報內容具備一定的真實性。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在回龍埔舊工業區改造項目中,回龍埔社區居委會與深圳尚模發展有限公司協商該改造項目,為了讓居民小組同意舊改方案,尚模公司找到社區書記、股份公司董事長余某鴻的親戚張某添幫忙。在這名中間人的疏通下,余偉東、余可聰和余國平均同意幫忙,并分別召開居民小組會議,說服居民通過舊改方案,形成會議紀要上交到回龍埔社區。2005年12月,回龍埔社區與尚模公司就上述地塊簽訂開發協議。就此,尚模公司董事長陳某拾如約給了張某添200萬元,其中余偉東、余可聰、余國平各自分得35萬元。
2006年初,回龍埔股份合作公司與深圳市新華職業房地產公司合作開發回龍埔社區大鍋坪發展建設用地。由于社區各居民小組在該地塊中占有一定比例的份額,需要各居民小組同意。在協商過程中,余偉東代表余可聰、余國平等七名居民小組正副組長向前述新華置業公司索取900萬港元作為感謝費。
事后,各居民小組長召開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最終,回龍埔股份合作公司與新華置業成立的項目公司嶺南房地產工程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新華置業公司股東張某階由此支付了900萬港元。其中余偉東、余可聰、余國平和余勝良分別分到了78萬港元、50萬港元、120萬港元和80萬港元。
2006年4月,回龍埔股份合作公司與深圳市地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回龍埔社區一塊發展建設用地進行協商。這一項目同樣需要各居民小組予以配合。地業公司由此找到社區書記、集體股份公司董事長余某鴻的親戚張某添幫忙。在張某添的疏通下,雙方最終達成開發協議。2006年5月,開發商給了中間人張某添500萬元,余偉東分得50萬元,余可聰分得45萬元,余勝良分得11萬元。
判刑
一名村長有自首情節獲得輕判
據悉,余偉東、余可聰和余國平一審被龍崗區人民法院判處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罪名成立,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六年零五個月、六年零五個月。
一審判決后檢察院提起抗訴,認為此案罪名應該是受賄罪,并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不過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此后撤訴。
而余勝良一審被判處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罪名成立,處有期徒刑五年。上訴后,深圳市中院認定其有自首情節,處有期徒刑三年。
報料人:陳先生
報料獎:200元
編輯: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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