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177名學子為何為殺人犯求情?
2014-05-12 16:49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一年前,上海復旦大學學生黃洋被同寢室林森浩投毒致死,一度引發了全國民眾的關注,一審法院也判決林森浩死刑。就在這兩天,復旦大學的177名學生集體聯名為林森浩求情。這些學生來自各個院系,其中就包括了法學院的學生。看完新聞不僅讓人倒吸一口涼氣:殺人償命自古如此,這些法學院的學生竟然連基本的法律底線都不顧,去為殺人犯求情?我們以后還能指望這些法律捍衛者來維護法律的尊嚴嗎?
黃洋被投毒致死,讓人覺得遺憾,一個年輕的生命,傾注了家庭和社會多少心血,不想還沒有為國家和社會貢獻力量,卻死于同學之手。我們也會為林森浩惋惜,本該成為國家棟梁的人,卻毒殺同寢室同學,讓人覺得遺憾。不管林森浩當初投毒的目的是不是只為了教訓一下黃洋,其引發的嚴重后果致黃洋死亡。做為成年人的林森浩,應該為他的行為負責,這是現代法律的基本底線。也就是說,不管是不是故意殺人,林森浩已經造成了殺人的后果,就該為其行為負責,這也是一審法院判處林森浩死刑的緣由。
但現在177位復旦學子,聯名為林森浩求情,顛覆了我們沿襲上千年殺人償命的樸素理念。復旦學子求情的理由竟然是“認為他不是多次殺人、多次傷人的極為兇殘的人,我們請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學死刑立即執行。”如果按照復旦學子的邏輯,只有多次殺人才能被判處死刑,那么那些因殺一人被判處死刑的人,會不會覺得冤屈?以后只要殺了一個人,就不會被追究責任,那么誰都可以拿起屠刀砍向別人——因為只殺一人不會被追責,那樣一來我們的社會豈不亂套了?
誠然,求不求情是個人的事情,也是個人的權力,但復旦學子的求情,一方面反映出他們的幼稚和無知,另一方面卻讓人為未來的法律捍衛者擔心——求情者中包括了學習法律的學生,這些將來可能成為法官、律師等法律捍衛者,在為殺人犯求情時,就已經丟棄了他們的法律信仰,踐踏了法律的尊嚴。這才是讓人真正憂心的地方。一旦他們成為法律的捍衛者,會不會同情殺人犯而網開一面,會不會厭惡某人而嚴法酷刑罪加一等?
現代法治社會,一個人有沒有罪,應該由證據說了算。林森浩是誰并不重要,他該不該判處死刑,二審法院會不會會林森浩減刑,取決于有沒有新的證據表明林森浩的清白,取決于一審法院適用的法律是否得當,其他一切都是枉然。要不然,以民眾的集體意愿就可以赦免殺人犯,那么以民眾的意愿就可以殺人,殺無辜的人。那時候,那個無辜人人就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可能是為殺人犯求情者中的任何一個人。(央廣評論員 劉濤)
編輯:中央臺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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