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5月26日消息(記者周洪)新消費業態怎么做好指導督促?哪些屬于城管執法領域的“輕微免罰”?近日,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制定印發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就結合城管執法實際,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具體有以下措施:
(一)支持新消費業態發展。推進夜市經濟發展,配合屬地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科學設置夜市,指導夜市落實管理主體、實施商戶自治。指導督促商戶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分類、餐廚垃圾和廢棄油脂收運處置等工作。
(二)實施“輕微免罰”制度。聚焦市容環境衛生、文明施工、房產市場管理等領域,發布免罰事項清單,對市場主體發生的情節輕微、糾正及時、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等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推進柔性執法,在行政執法中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

上海城管執法(央廣網發 上海城管執法局供圖)
(三)規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設城管執法對象監管系統,實行分級分類精準監管。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對象庫、人員庫“兩庫”,規范隨機抽查程序,合理設定檢查頻率,主動向社會公開抽查事項、計劃和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檢查公開透明。開展跨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提升執法檢查效能。
(四)推行“非現場”執法。聚焦破壞街面環境、生態環境、人居環境等領域多發常見、可直接判斷的違法行為,制定“非現場”執法事項清單。明確電子證據采集規則,通過共享和自建數據庫開展信息比對,精準鎖定執法對象,實現證據采集智能化。實施程序類執法文書電子送達,提高執法效率,實現執法流程標準化,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五)完善“失信懲戒”制度。適度提高納入失信信息平臺門檻,自然人單次罰沒金額低于300元、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單次罰沒金額低于3000元的案件信息,不納入城管執法失信信息采集范圍。根據違法行為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劃分一般、嚴重、極嚴重三個失信等級,規范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方法。完善案件信息異議處理程序,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增強市場主體誠實守信意識。
上海城管執法(央廣網發 上海城管執法局供圖)
(六)實行罰款網上繳納。推動“智慧城管”對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公共支付平臺,增設城管執法“網上辦案系統”行政處罰線上履行服務,開通支付寶、微信、銀聯等罰款繳納渠道,實現罰款繳納高效、便捷、安全。
(七)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城管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體系,科學制定裁量標準,規范裁量權行使。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強化社會監督、過程追溯、執法規范。堅持“過罰相當”,嚴禁“以罰代管”,強化處罰教育結合,依法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八)開展普法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利用7·15公眾開放日、城管執法社區工作室、城管執法微信公眾號矩陣等宣傳渠道,廣泛宣傳解讀城管執法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引導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