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監管 重在規則清晰
2016-07-15 10:33:00 來源:廣州日報

深論
敬一山(媒體評論員)
據新華社報道,最近文化部公布了對一批網絡表演平臺的查處結果,26個網絡表演平臺被查處,16881名違規網絡表演者被處理。這兩年直播平臺的快速發展引來資本瘋狂,各類直播平臺正成為投資“風口”,但與此同時,網絡直播中的色情、暴力、侵權等問題也隨之凸顯。
從當下市場所呈現的復雜景觀來看,網絡直播的前景和風險的確同樣巨大,躋身這個行業,真正關心這個行業發展的人,應該都希望看到進一步的規范。問題在于,監管如何實現精準,既直接應對了網絡直播中的種種問題,又不會扼殺一個新行業的活力。
從監管的角度看,網絡直播遠超傳統的媒體平臺,這是由其運營特征決定的。網絡直播最顯著的特征有兩點,一是“人人都可以做主播”,入行的門檻極低,人員數量龐雜;二是直播的實時性,畫面內容易逝,除非有人截屏或錄像,否則不會留下“證據”。這兩點也就決定了監管確實存在難度。不要說有些平臺在發展初期,可能或明或隱地鼓勵色情、暴力等內容,即便平臺想認真監管,面對龐大的主播群體,也存在相當的不可控性。
但這些不可控的特性,也正是網絡直播的魅力所在,所以對那些問題的監管,應盡可能避免傷及網絡直播的發展。現在有人建議抬高主播門檻,比如給符合條件的主播發牌照,沒有牌照的就不能從事網絡直播。顯然,這是把網絡主播當做傳統的媒體來管理,這種做法雖然可能大大減少灰色內容,但可能也會扼殺這個欣欣向榮的新行業。
監管網絡直播,需要監管新思路。相比傳統媒體平臺,網絡直播的重要變化是“分權”,把誰來播、播什么、怎么播的權力都交給網友,從而催生更多雖然粗糙但很有吸引力的多元化內容。相應的,監管也需要“分權”的思路,監管部門不要想著通過“發牌照”等傳統方式,把前置審查的權力都攬到自己身上,而是要通過明確規則,把監督的權力分出去,讓其他網友或者權益受損的群體去舉報、去維權。
只要規則清晰,傳播色情、暴力、侵權等問題各要承擔什么責任是明確的,那么主播也好、直播平臺也好,自然會主動規范自己的言行。平臺發展得越好,主播的收益越高,他們反而會越謹慎,不敢去冒違法的風險,因為試錯的成本太高。一些專家建議的主播“黑名單”制度,就是一個比較好的思路。規則明確后的事后追懲,威懾力并不小于事先核查監管,而且監管成本可能更低。
面對直播平臺的亂象,如果總想著短期怎么增加監管力量、怎么巡查監控,可能事倍功半,所以當下重要的是,針對直播平臺出現的問題,進行充分的案例分析和研判,進而出臺有約束力的行業規范或者法律法規。這才是保障網絡直播行業健康發展的治本方案。
編輯:王蕊
關鍵詞:網絡直播;監管成本;主播;分權;平臺
日前出臺的《文化部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確了今后網絡直播將實行隨機抽查,表演者一旦上“黑名單”將被全國禁演,可視為對當前網絡直播亂象的一次有力的制度回應。但“黑名單”制度如何在落實上不打折扣?直播平臺又該負起怎樣的責任?具體的違規行為如何界定?解決這一系列問題,需要更為細化和系統的管理規定跟進。
2016-07-15 08:48:00
國家文化部對網絡直播將實行“隨機抽查”,并伴以黑名單等相應的處罰措施,是通過互聯網之力,在給網絡直播平臺“加壓”,也只有在監管的強壓之下,網絡直播才會立下規矩,有了規矩,才有發展空間。
2016-07-11 16:18:00
昨天,文化部出臺《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確了表演者為直接責任人,今后網絡直播將實行隨機抽查,表演者一旦上“黑名單”將被全國禁演。
2016-07-08 19:31:00
參與討論
我想說
